“你先回去。”采臣子扯回他的手,低声道。
“这是?”程潇潇走上前,搂住采臣子的胳膊:“别跟人闹脾气,大庭广众呢,再在外人面前失了分寸。”
采昭子昏暗的眸子提了抹亮,仓惶作揖:“您是哥哥的未婚妻?那便是我的嫂子了。果真佳人良配,郎才女貌。愚弟先在此恭贺一度,不久后良辰吉日再献薄礼。”
“小昭!”采臣子心中叫苦不迭,含怒拽了拽胡潇潇:“你先放开。”后者纹丝未动。
“那个,”采昭子笑了笑:“我突然忆起还有急事,先走了。”
他逃命一般越过桥,耳畔人声与风声呼号,融为一体。
“你要干什么!”采臣子目眦欲裂,低吼道。
“现在散场,左右皆是旁人,方才已有不少注目的了。”程潇潇冷语:“刚才还让我装好样子,你却是破例。我要不拦着,你怕是已经跟人跑了吧,茯凌那边怎么交代。”
采昭子颤巍巍撑着身子,只能踱到最近的巷子里。
这条弄堂窄小僻蔽,深处是黑的,只有堂口被大道上的几盏余光垂怜。
他趔趄到靠上墙,整个身子直直蜷倒地上。
地上还铺着大红粗布,采昭子胡乱把它们掀起来,披到自己身上,抱起双臂。
“我,我还是忽视不了,我不敢想他往后结了婚,该怎么办,怎么办……我得离开他,离开这里。”采昭子身子打颤,只能发狠抓起自己的头发,头上木簪坠落,闷响一声,尖段落到了残光下。
采昭子艰难拿起它,端详片刻,又哆哆嗦嗦在脖颈上摸寻一气,摁了摁颈中央最软的地方,把那端举起对准——
采臣子急忙化出实形,把他手中的锐物打掉:“你还有我,有哥哥呢。”
采昭子没有力气去捡了,只能随意倒在墙上,头快垂到颈窝里,露出侧颈寒白的皮肤,血管半透,随他每一次吞气吐息浮沉。
二人间一时静默。
采昭子只剩说话的力气了,“他们真的好般配啊,那姑娘活泼玲珑,骄而不纵,俏皮又乖巧,眉眼间也是采臣子喜欢的品类。他们在一起好幸福的样子,比与我在一起强太多了。采臣子会喜欢她的,她也值得……”
采昭子忽的弓起身子,弯低了腰,吐出来一大滩鲜血,这次的血水止不住了,他呕了几口才呕净,液体四溢漫到袍摆,也染上暗红。
“没事,哥哥,我的肚子总在痛,一有急火了就这样。”采昭子半抬起眼皮,对上采臣子惶急的神色,随后仰起头,有气无力吐出一段话:“你说,他为什么要叫住我呢?如果咱们要是没见着他们,一切这么平平淡淡地过去,多好啊。今天本来可以是相互成全的喜乐日子……”
“……”
“哥哥,我好冷啊……”采昭子平静几分,突然喘不上了气,像是溺了水,急急大口呼吸起来。手连指尖都是颤的,紧紧攥起头上的那层布。指节青白无色,指骨怕要绷开那层透明的薄皮,手背上的青筋暴突,因长时间的抓握已经泛紫,那粗布已被他撕扯地滋啦作响。冷汗顺着采昭子的脖颈下滑,沿着他颈上的青凸,滑进领口。腕处的汗与崩开的血洇湿了绢布,手上也出了层薄汗,全身淋漓,额前的碎发几丝几缕随意黏连在惨白的皮肤上,双眼微阖,瞳孔外散,漆沉黑眸半掩,像一滩久寂阴翳里的泥泞死水,毫无丝缕光亮,怕是随时要失去神魂,晕倒过去。
“咱们回家。”采臣子急忙挑起话头,顺带把那块破布给他紧了紧,覆上他的手,想把人的手松开,奈何采昭子抓得狠,只好来回摩挲他的手背。
“我不想回去。那里不算我的家,那儿到处彩贴红囍,再过半月就是他们的地方了。”采昭子低垂下头,哀戚的调子里添了几分忐忑愧怍:“采臣子该为人家换套房子,人家姑娘入门后,要是知道曾经他的弟弟住在那里,还是那种关系,心中不免膈应。”
“我的家在哪啊……我也想有个家。”他忍着哽咽,“我也懒得去想不切实际的了,哥哥能不能偷偷地同意,让我去了得了,一了百了。现在你说的话也作数。去前你陪着我,这挺幸福的。”
“这怎么行?”身上千辛万苦积攒的元神因此次显现实身而耗尽大半,唾手可得的躯壳功败垂成。但总好过死了,只要人活着,不过是时间问题。
元神正无时无刻散失,不能再多费口舌了。
“他大婚将近,小昭走了,这不是让他为难吗?”
采昭子愣了愣。
“对,是……我没想到这层……我,我没有阻挠他的意思……”采昭子急切解释,全身痉挛,昏黑的瞳中裹挟绝望,森森望向他:“我的哥哥,不该偏向着我吗……为什么我创制出来的哥哥,也在要挟我。你不该顺从我的想法吗?你为什么也不同意?!”
“因为我爱你。”采臣子不由分说背起采昭子:“听话,回去了。”
“你们都这么说。他是,我娘也是。你们的爱好沉重啊……我接不下。”采昭子气息奄奄趴在他的肩上,突然提了些声音:“咱们去外城吧,我想回曾经的那个小宅子。”
这倒是离那个宅子更近些,采臣子轻轻颔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