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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0章 轮回秘境第五十二世赵天赐与归雁卷一惊蛰(第1页)

第一节:江南公元1920年,民国九年,江南,乌镇。这一年的春天来得特别早。正月初八,立春刚过,江南的河道里就已经泛起了绿意。乌镇东栅的一户沈姓人家,院子里那棵老梅树开了满树的白花,暗香浮动。沈家是乌镇的望族,祖上做过前清的翰林,到了民国,家道虽然中落了,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还守着几十亩水田和一间祖传的绸缎庄。沈家的当家沈明德,是个读过新式学堂的读书人,在镇上开了一间小学堂,教几个孩子读书识字,日子过得清贫但安稳。沈明德的妻子沈氏,怀胎十月,这一夜忽然发动了。接生的稳婆是镇上最有经验的李婆婆,她半夜被请来,进了产房就再没出来。沈明德在堂屋里坐立不安,手里攥着一卷书,一个字都看不进去。一声婴儿的啼哭划破了夜的寂静。“生了生了!”李婆婆抱着一个红彤彤的婴儿出来,满脸喜色,“是个男娃!”沈明德接过婴儿,手都在发抖。婴儿很小,轻得像一只猫,皱巴巴的小脸,紧闭的双眼,小拳头攥得紧紧的。沈明德看着这张小脸,心中涌起一股奇异的感觉——这不是他第一次做父亲,但这一次,有什么不一样。婴儿忽然睁开眼睛。沈明德倒吸一口凉气。那双眼睛太亮了,不是新生儿那种迷茫混沌的目光,而是清澈、锐利,像两颗打磨好的黑曜石。那双眼睛里有一种他看不懂的东西——是悲悯?是决绝?还是一种跨越了无数岁月的沧桑?“这孩子……”沈明德喃喃道。李婆婆凑过来看了看:“这孩子眼睛亮,将来一定有出息。沈先生,给他取个名字吧。”沈明德想了想:“叫天赐。沈天赐。上天的赐予。”婴儿——赵天——听着这个名字,心中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天赐。这是他在这一世的名字。他的父亲,是沈明德,一个江南小镇的教书先生。他知道这个时代。公元1920年,民国九年。军阀混战,列强环伺,民不聊生。这是一个黑暗的时代,也是一个孕育着希望的时代。他知道,再过十几年,日本会全面侵华,山河破碎,生灵涂炭。他知道,这个国家将会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浩劫。但他也知道,这个民族会浴火重生。他闭上眼睛,嘴角微微翘起——那是一个婴儿不应该有的表情。沈明德看到了,但他什么都没说,只是把儿子抱得更紧了一些。他不知道的是,这个孩子,将会改变他的一生,改变乌镇,改变这个时代。---第二节:归雁沈天赐三岁的时候,家里又添了一个妹妹。这一年的秋天,沈氏又生了一个女儿。这个女婴比沈天赐出生时还要小,只有四斤八两,哭声也细细的,像小猫叫。沈明德给她取名叫“归雁”——“归雁入胡天”的归雁。沈天赐被沈氏抱到产房里看妹妹。他站在床边,踮起脚尖,看着襁褓中的婴儿。婴儿很小,小脸皱巴巴的,眼睛紧闭着。他伸出手,轻轻碰了碰婴儿的脸。婴儿忽然睁开眼睛,直直地看着他。那双眼睛,太熟悉了。明亮、深邃、仿佛能看穿一切。那双眼睛里,有一种他看不懂的东西——是悲悯?是决绝?还是一种跨越了无数岁月的沧桑?沈天赐的手停在半空中,眼泪差点涌出来。“哥哥,你哭了。”沈氏笑着说,“是不是看到妹妹太高兴了?”沈天赐擦了擦眼睛,点了点头。他不能说。他不能告诉母亲,这个婴儿,是他等了五十一世的人。他不能告诉母亲,他们的灵魂,已经轮回了无数次。他不能说。他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看着归雁。归雁也看着他,嘴角微微翘起——那是一个婴儿不应该有的表情。“你好,寒儿,”他在心里默默地说,“我找到你了。”归雁似乎听到了他心里的声音,眼睛弯成了月牙形。沈明德站在门口,看着这一幕,心中涌起一股奇异的感觉。他的儿子和女儿,看起来不像兄妹,倒像是两个认识了很久很久的人。“这孩子,”他心里想,“不一般。”---第三节:童年沈天赐和沈归雁的童年,是在乌镇的石板路上、河道边、老桥下度过的。乌镇是典型的江南水乡,河道纵横,石桥林立,白墙黛瓦,杨柳依依。沈家的老宅在东栅,是一座三进的院落,虽然老旧了,但打扫得干干净净。院子里有一棵老桂花树,秋天的时候满院飘香。沈天赐从小就与众不同。他三岁识字,四岁读书,五岁就能背诵《诗经》和《论语》。沈明德惊讶不已,问他:“天赐,谁教你的?”沈天赐说:“没人教我。我在您的书房里看到的。”沈明德的书房里确实有不少书,但那些书文字艰深,一个五岁的孩子怎么可能看得懂?沈明德考了他几段,沈天赐对答如流,还能说出自己的见解。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沈明德沉默了。他知道,这个儿子,不普通。沈归雁也很聪明,但和哥哥不一样。她不太爱说话,总是安安静静地坐在一旁,看着哥哥读书写字。她的眼睛很亮,总是若有所思的样子。沈天赐教她认字,她学得很快,过目不忘。沈天赐教她算术,她一学就会,还能举一反三。沈天赐有时候会觉得,她根本不需要他教——她的灵魂,比他知道的还要多。“哥,”有一天,归雁忽然问他,“你相信前世吗?”沈天赐的心跳漏了一拍。他看着她:“为什么这么问?”归雁歪着头想了想:“因为我总是做梦。梦到一些很奇怪的地方。有金色的虚空,有一个男人,还有一个人叫我寒儿。”沈天赐的眼泪差点涌出来。他握住妹妹的手:“归雁,那些梦,不是假的。”归雁看着他:“哥,你也做梦?”沈天赐点头:“我做了很多很多梦。梦到我们在一起,过了很多很多世。”归雁沉默了很久,然后笑了。那是一种很淡的笑,但沈天赐看到了。“哥,”她说,“我好像认识你很久了。比这辈子还久。”沈天赐点头:“我也是。”他们坐在院子里的桂花树下,手牵着手,看着满树的花开。风吹过来,桂花纷纷落下,落在他们的肩上、发上。“归雁,”沈天赐轻声说,“不管发生什么事,哥哥都会保护你。”归雁靠在他肩上:“我知道。你每一世都保护我。”沈天赐笑了。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温暖的笑。---第四节:变故沈天赐八岁那年,家里出了一件大事。沈明德在镇上的小学堂教书,日子虽然清贫,但也算安稳。但这一年秋天,镇上来了一个军阀的部队,到处抓壮丁、征粮草。沈明德因为拒绝交粮,被军阀的士兵打了一顿,还关进了大牢。沈氏急得团团转,到处求人,但没有人敢得罪军阀。她卖了家里的几亩水田,凑了一笔钱,才把沈明德赎了出来。但沈明德的身体已经垮了,他被打断了三根肋骨,肺也受了伤,从此卧病在床。家里的顶梁柱倒了,日子一下子艰难起来。沈氏一个女人家,带着两个孩子,还要照顾卧床的丈夫,每天累得直不起腰。沈天赐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八岁了,但他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娘,”他对沈氏说,“我去镇上找个活干。”沈氏愣住了:“你才八岁,能干什么?”沈天赐说:“我可以去绸缎庄当学徒。我识字,会算账,能帮上忙。”沈氏看着他,眼泪流下来。她知道儿子懂事,但八岁的孩子去当学徒,她舍不得。沈归雁站在旁边,拉着哥哥的衣角:“哥,你不要走。”沈天赐蹲下来,摸着她的头:“归雁,哥哥不走远。哥哥就在镇上。每天都会回来看你。”沈归雁的眼泪流下来,但她没有再说什么。她知道,哥哥是为了这个家。沈天赐去了镇上的绸缎庄,当了学徒。掌柜的姓钱,是个精明的小商人,看沈天赐识字会算账,就收下了他。管吃管住,一个月给两块大洋。沈天赐每天天不亮就起来,打扫店面、整理货物、招呼客人。他干活勤快,脑子灵活,很快就得到了钱掌柜的赏识。钱掌柜开始教他做生意——怎么进货、怎么定价、怎么跟客人谈价钱。沈天赐学得很快。他发现,这个时代的商业还很原始,信息不对称,运输不便,中间环节太多。如果能把江南的丝绸和茶叶运到北方去卖,再把北方的皮毛和药材运到南方来卖,利润非常可观。他把这个想法告诉了钱掌柜。钱掌柜犹豫了——这需要本钱,需要人脉,需要承担风险。但他看着沈天赐那双明亮的眼睛,忽然觉得,这个孩子说的有道理。“天赐,”他说,“你写一个章程出来。我看看。”沈天赐用了三天时间,写了一份详细的商业计划书。他把市场分析、成本核算、运输路线、利润预期,都写得清清楚楚。钱掌柜看完,沉默了很久。“天赐,”他说,“你今年才九岁?”沈天赐点头。钱掌柜叹了口气:“你是个天才。好,就按你说的办。”---第五节:崛起沈天赐的生意,从一个小小的绸缎庄开始,慢慢做大了。他先是从乌镇和周边的乡镇收购丝绸和茶叶,运到上海去卖。上海的洋行对江南的丝绸和茶叶很感兴趣,出价很高。沈天赐赚到了第一桶金。然后他用这笔钱,从北方收购皮毛和药材,运到江南来卖。北方的皮毛在江南很受欢迎,药材更是供不应求。一来一回,利润翻了几倍。钱掌柜对沈天赐刮目相看。他把绸缎庄的股份分给了沈天赐两成,还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他——当然,那是以后的事。沈天赐十二岁那年,沈明德去世了。他走的时候,握着沈天赐的手,说:“天赐,爹没用,没能给你留下什么。但爹知道,你一定能出人头地。”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沈天赐跪在床前,泪流满面:“爹,您放心。我一定会照顾好娘和妹妹。”沈明德笑了,闭上了眼睛。沈明德走后,沈天赐把家搬到了镇上。他买了一座小院子,把沈氏和沈归雁接了过来。沈氏的身体也不好,常年吃药,沈天赐请了最好的大夫给她看病。沈归雁已经九岁了。她长成了一个清秀的少女,安安静静的,不太爱说话,但眼睛很亮。她每天在家里读书、写字、画画,偶尔帮哥哥算算账。“哥,”有一天,她忽然说,“你的生意做得越来越大了。你有没有想过,做更大的事?”沈天赐看着她:“什么更大的事?”沈归雁说:“救国。”沈天赐沉默了。他知道,妹妹说的是对的。这个国家太穷了,太弱了,需要有人站出来,改变这一切。“归雁,”他说,“你想怎么做?”沈归雁走到窗前,看着窗外的天空。她的背影很瘦小,但她的声音很坚定。“哥,你知道吗?我在梦里看到过很多东西。我看到过工厂、铁路、轮船、飞机。我看到过强大的国家,百姓安居乐业,人人有饭吃,有衣穿,有书读。我想让我们的国家,也变成那样。”沈天赐站起来,走到她身边,和她并肩站在窗前。“归雁,”他说,“我们一起做。”沈归雁转头看着他,笑了:“好。我们一起做。”---第六节:上海沈天赐十六岁那年,把生意做到了上海。上海是这个时代远东最大的城市,冒险家的乐园,有钱人的天堂,穷人的地狱。外滩的洋行大楼鳞次栉比,南京路上的商店灯火辉煌,法租界的梧桐树下,有钱人坐在咖啡馆里喝下午茶。但一江之隔的闸北,到处都是棚户区,穷人住在用铁皮和木板搭成的房子里,饥一顿饱一顿。沈天赐在上海开了一间贸易行,专门做进出口生意。他从江南收购丝绸、茶叶、瓷器,出口到欧洲和美国;从国外进口洋布、洋火、洋油,卖到内地。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不到两年,就成了上海滩小有名气的商人。但他没有忘记妹妹的话。他赚的钱,一部分寄回家,一部分用来投资实业。他在上海郊外买了一块地,建了一座纺织厂,从国外进口了先进的纺织机器,生产棉布和丝绸。他还建了一座面粉厂,用机器磨面,效率比传统石磨高了几十倍。他的工厂招收了很多工人,大多是附近农村的农民。他给工人发的工资比别的工厂高,还提供免费的午餐和宿舍。工人门都很感激他,干活也很卖力。沈归雁十六岁那年,也来到了上海。她在乌镇待不住了,她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沈天赐在上海法租界买了一栋小洋楼,把沈氏和沈归雁都接了过来。沈归雁到了上海后,眼界一下子开阔了。她看到了外滩的洋行大楼,看到了租界的繁华,也看到了闸北的贫民窟。她看到了这个国家的光明和黑暗,看到了希望和绝望。“哥,”她对沈天赐说,“我想上学。”沈天赐点头:“好。我送你去最好的学校。”沈归雁进了上海的一所女子中学,学习成绩优异。她学得很快,尤其是数学和英文,每次考试都是第一名。老师说她“天资聪颖,前途无量”。沈归雁在学校里交了很多朋友,有富家小姐,也有平民女子。她发现,这些女孩子都很聪明,很有想法,但她们没有机会。她们读完中学,就要回家嫁人,相夫教子,过一辈子。沈归雁不甘心。她不想过那样的日子。她想做更多的事。---第七节:觉醒沈天赐十八岁那年,发生了一件事,改变了他的人生。这一年,上海爆发了“五卅运动”。英国巡捕开枪打死打伤了数百名示威的工人和学生,引发了全国性的反帝爱国运动。沈天赐站在南京路上,看着那些被鲜血染红的街道,心中涌起一股从未有过的愤怒。他看到了什么?他看到了英国人拿着枪,对着手无寸铁的中国人扫射。他看到了中国的工人和学生倒在血泊中,他们的眼睛还睁着,死不瞑目。他看到了租界的巡捕们站在一旁,冷笑着,像看一群蚂蚁一样看着这些死去的人。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他的拳头攥得紧紧的,指甲嵌进了肉里。“哥。”一个声音在身后响起。他转头,看到沈归雁站在他身后。她穿着一身素白的衣裙,手里拿着一面小旗,旗上写着“打倒帝国主义”。她的眼睛很亮,像两颗星星。“归雁,”他说,“你怎么来了?”沈归雁说:“我来看看。我想看看,这个国家,到底怎么了。”沈天赐沉默了很久。然后他说:“归雁,你说得对。这个国家,需要改变。”沈归雁握住他的手:“哥,我们一起改变它。”从那天起,沈天赐开始参与爱国运动。他捐款支持罢工的工人,资助进步的学生,还在自己的工厂里成立了工会,维护工人的权益。他利用自己在商界的人脉,联络其他的爱国商人,一起抵制洋货,支持国货。,!他还开始学习军事。他知道,光靠商业和工业,救不了这个国家。这个国家需要强大的军队,需要先进的武器,需要不怕死的战士。他在上海的郊外租了一块地,秘密训练了一支民兵队伍。这支队伍有一百多人,大多是工厂的工人和附近的农民。他教他们队列、射击、战术,还从国外买了一批步枪和弹药。沈归雁知道这件事后,没有反对。她只是说:“哥,你要小心。不要让政府的人知道。”沈天赐点头:“我知道。”---第八节:抗战1937年,卢沟桥事变,日本全面侵华。沈天赐三十七岁,沈归雁三十四岁。战争的阴影笼罩着整个中国。上海是日本人的首要目标。8月13日,淞沪会战爆发,中日双方在上海投入了上百万军队,展开了长达三个月的血战。沈天赐在战争爆发前,就把沈氏和沈归雁送到了重庆。但沈归雁不肯走。她说:“哥,我不走。我要留下来,和你在一起。”沈天赐急了:“归雁,这不是闹着玩的。日本人打过来了,上海很危险。”沈归雁看着他的眼睛,平静地说:“哥,你忘了?我们在一起过了多少世了?每一世,我都没有离开过你。这一世,我也不会离开。”沈天赐的眼泪流下来。他知道,他劝不动她。他从来没有劝动过她。“好吧,”他说,“你留下来。但你答应我,不管发生什么事,都要保护好自己。”沈归雁点头:“好。”淞沪会战打得非常惨烈。中国军队以血肉之躯,抵挡日本人的飞机大炮,死伤惨重。沈天赐带着他的民兵队伍,加入了战斗。他们不是正规军,但他们不怕死。他们守在闸北的一条街道上,用步枪和手榴弹,挡住了日本人的三次进攻。沈归雁没有上前线,但她做了更重要的事。她组织了妇女救护队,在战地医院里抢救伤员。她日夜不停地工作,给伤员包扎、喂药、喂饭。她的手被血浸透了,她的衣服被汗湿透了,但她没有停下来。有一天,一枚炮弹落在了战地医院附近,炸塌了半边房子。沈归雁被埋在废墟下面,被人挖出来的时候,浑身是血,但她手里还握着一个伤员的手。“归雁!”沈天赐疯了似的跑过来,抱起她,“归雁!你怎么样?”沈归雁睁开眼睛,看着他,笑了:“哥,我没事。只是擦破了点皮。”沈天赐抱着她,哭了。淞沪会战打了三个月,中国军队虽然英勇,但最终还是失败了。上海沦陷了。沈天赐带着沈归雁和剩余的民兵,撤出了上海,辗转到了武汉,又到了重庆。在重庆,沈天赐见到了国民政府的官员。他们对他很感兴趣——一个商人,能组织民兵打仗,还能全身而退,不简单。“沈先生,”一个官员对他说,“国难当头,我们需要你这样的人才。你愿意加入军队吗?”沈天赐想了想,说:“我愿意。但我有一个条件。”“什么条件?”“我要自己带兵。我要训练一支真正的军队,一支能打日本人的军队。”官员犹豫了一下,然后说:“好。我给你一个团的编制。你自己招兵,自己训练。武器弹药,政府提供。”沈天赐跪下:“谢长官。”---第九节:铁血沈天赐在重庆附近的一个山村里,开始了他的军事生涯。他招了三千个兵,大多是四川和湖南的农民。他们很穷,没有文化,但身体好,能吃苦。沈天赐从最基本的开始教他们——队列、射击、刺杀、战术。他还教他们识字、算术、爱国。他的训练方法很严格,甚至可以说是残酷。每天天不亮就起来跑步,跑到天黑才回来。射击训练,每人每天要打一百发子弹。刺杀训练,每人每天要刺一千次木桩。士兵们叫苦连天,但沈天赐不为所动。“你们觉得苦?”他说,“日本人比这苦一百倍。你们现在多吃一点苦,战场上就少流一点血。”沈归雁也来到了军营。她不是来当兵的,她是来当老师的。她在军营里办了一个扫盲班,教士兵们读书识字。每天晚上,士兵们训练完了,就坐在操场上,听沈归雁讲课。“人之初,性本善……”她一个字一个字地教。士兵们跟着念,声音洪亮,在山谷里回荡。沈天赐站在远处,看着这一幕,心中涌起一股暖流。一年后,沈天赐的部队被编入了正规军,番号是“独立第一旅”。他被任命为旅长,授少将军衔。1940年,沈天赐率部参加了枣宜会战。他的部队在湖北的山区里,与日军展开了激烈的游击战。他们利用地形,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打得日军晕头转向。有一次,他的部队被日军包围在了一座山上。日军有五千人,他的部队只有三千人。弹药也不多了,粮食也快吃完了。士兵们都很紧张,有人提议突围,有人提议投降。,!沈天赐站在山顶上,看着山下密密麻麻的日军,沉默了很久。“不突围,”他说,“也不投降。我们守在这里,等援军。”“旅长,”一个营长说,“援军什么时候能到?”沈天赐说:“三天。”“三天?我们只有三天的粮食了。”沈天赐看着他:“那就省着吃。每人每天只吃一顿。把所有的粮食集中起来,分给伤员和病号。”士兵们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执行了命令。三天后,援军到了。日军被迫撤退。沈天赐的部队守住了阵地,伤亡不到两百人。这一战,沈天赐名声大噪。国民政府授予他“青天白日勋章”,蒋介石亲自接见了他。“天赐,”蒋介石说,“你是个将才。好好干,前途无量。”沈天赐没有说什么,只是敬了一个礼。他知道,蒋介石不是他要追随的人。他要追随的人,在军营里,在扫盲班上,在那些士兵中间。---第十节:胜利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沈天赐在重庆的军营里,听到了这个消息。他站在操场上,看着士兵们欢呼雀跃,泪水无声地流下来。八年了。八年的血与火,八年的生与死,终于结束了。他想起那些牺牲的战友,想起那些在战场上倒下的兄弟,想起那些再也回不来的面孔。“哥。”他转头,看到沈归雁站在他身后。她穿着一身军装,英姿飒爽。她现在是独立第一旅的政治部主任,上校军衔。“归雁,”他说,“我们赢了。”沈归雁点头:“嗯。赢了。”她走到他身边,和他并肩站在一起。“哥,”她说,“战争结束了。接下来,我们要做什么?”沈天赐看着远方的天空,沉默了很久。然后他说:“建设。把这个千疮百孔的国家,建设成一个强大的国家。”沈归雁握住他的手:“哥,我们一起。”沈天赐反握住她的手:“好。我们一起。”风吹过来,带着桂花的香气。他们站在操场上,手牵着手,看着夕阳落下。这一世,还很长。还有很多事要做。但他们知道,不管做什么,他们都会在一起。这就够了。(第一卷·惊蛰·完):()人类意识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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