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校本教研
一、校本教研的含义
校本教研是“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的简称。“校本”即“以校为本”,以学校(发展)为根本;“教研”即“教学研究”,是以“教——教师怎么教”和“学——学生如何学”为主要内容的研究,是学校为了提高教育教学效果而开展的一项日常性业务活动。
我国中小学开展教研活动的传统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就开始了。1952年3月教育部颁发的《小学暂行规程(草案)》提出:“教导研究会议由全体教师按照学科性质,根据本校具体情况,每两周举行一次,必要时得召集临时会议,或联合各教研组,举行联席会议。规模小的小学,不能举行教导研究会议的,得由同地区内几所小学联合举行。”
同时颁发的《中学暂行规程(草案)》规定:“中学各学科设教学研究组,由各科教员分别组织之,以研究改进教学工作为目的。”“各科教学会议由各科教学研究组分别举行之,以组长为主席,校长、教导主任分别参加指导。其任务为讨论及制定各科教学进度、研究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各科教学会议每两周举行一次,必要时得举行各组联席会议。”据此,各中小学的教研制度得以建立,并以“制定各科教学进度、研究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为主要内容。
1956年以后,省、地市、县教研室相继成立,是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承担基础教育教学业务工作的事业单位。之后,逐渐形成了一个以各级教研室为龙头、各类教研员为骨干、一线教师广泛参与的省教研室、区县教研室、片乡中心校、学校学科教研组四级教研网络。
2001年开始的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行的是一套全新的课程体系,它不仅是课程内容的改革,也是教和学的方式的变革,对我国实施了半个多世纪的教研模式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提出,“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各中小学教研机构要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作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教学研究、指导和服务等作用,并与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建立联系,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2002年12月教育部颁发《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提出“学校应建立以校为本、以教研为基础的教师教学个案分析、研讨制度,引导教师对自己和同事的教学行为进行分析、反思和评价,提高全体教师的专业水平。”
2003年3月,教育部颁布《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指出:“学校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鼓励教师针对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开展教学研究,重视不同学科教师的交流和研讨,建设有利于引导教师创造性实施课程的环境,使课程的实施过程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学校应与教研部门、高等院校建立联系,形成有力推动课程发展的专业咨询、指导和教师进修网络。”从此,校本教研成为广大教育理论和实践工作者研究和探索的热点问题。
所谓校本教研,是指为了学校和教师的发展,在学校中、以学校为主体组织发起,以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面临的各种具体问题为研究对象,并将研究成果运用于实践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这里的“校本”意即“以学校为根本”“以学校为基础”。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为了学校”:以改进学校实践、解决学校自身的问题、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机制为主要目标,既要解决学校存在的种种问题,也要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校本教研关注的不是宏观层面的一般问题,而是校长和教师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遇到的、亟须解决的实践问题。
(2)“在学校中”:置身于学校教育情境中,贴近学校生活和教育过程,所形成的解决问题的方案在学校实施。学校自身的问题要由学校中人来解决,要经由校长和教师的共同探讨、分析来解决。
(3)“基于学校”:从学校的实际出发,所组织的各种培训、所展开的各类研究、所设计的各门课程,都应该充分考虑学校的实际,以学校的文化环境和资源为基础,挖掘学校的种种潜力,让学校资源更充分地利用起来,让学校的生命活力释放得更彻底。
当然,“校本”不等于就局限于“本校”,“校本”的出发点是学校自身存在的问题,落脚点是解决学校面临的关键问题,过程是以学校自身人员参与为主。但是如何确定“校本”的出发点、如何帮助解决学校存在的问题,以及校本实施的过程等,都有可能需要专业研究人员或其他人员参与。[1]
概括地说,以校为本的教研,是将教学研究的重心下移到学校,以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所面对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对象,以教师为研究的主体,理论和专业人员共同参与。强调理论指导下的实践性研究,既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又注重经验的总结、理论的提升、规律的探索和教师的专业发展,是保证新课程的实施向纵深发展的推进策略。
校本教研是一种融学习、工作、研究于一体的学校活动和教师行为。校本教研强调,研究的主体是学校和教师,研究的内容是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研究的目的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最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校本教研的特征
校本教研与教育科研人员所开展的教育研究有所不同,有其自身的特点。
1。以教师作为教研的主体
校本教研的主体不是校外的专家、学者,而是学校和教师自己,是整天生活和“浸染”在学校日常生活中的教师本人。校外专家、学者只是教师研究的合作伙伴,是提供意见和指导、咨询的协作者。
教师即研究者,是基础教育新课程的基本理念之一。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发现问题、明确问题,并以此作为自己的研究课题。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是以研究者的身份置身于教学情境之中,以研究者的眼光审视和分析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中的各种问题,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探究,对积累的经验进行总结,使其形成规律性的认识。通过校本教研,把教学研究与教师的日常教学实践、学习与培训融为一体,在教学中开展研究,在研究中开展教学,边工作边研究成为教师的一种职业生活方式。
早在20世纪60年代,西方国家就形成了“教师即研究者”运动。人们认识到,如果没有教师的参与,再优秀的研究成果也难以在教育实际中运用,更谈不上对教学实践的改进和提高。“教师即研究者”的理念强调,教师扎根于自己的教学实践,从中发现问题,提出有价值的研究课题,着手研究,并将研究的结果用于改进教学实践。所以说,校本教研就是教师“开展自己的研究、发表自己的看法、解决自己的问题、改进自己的工作”,是教师在自己的教育实践中、通过教育实践、为了解决教育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而展开的研究。
2。以学校作为教研的基地
校本教研不同于学术性的专业研究,而是一种实践性研究。这种研究的重心在学校,基地也在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教师是研究的主体,专家及其他教研人员参与到学校之中,与教师形成研究的共同体,为学校提供指导和帮助。
学校不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派出所”,也不是教育专家的“实验田”。学校是师生交往、建构知识的场所,学校应该拥有充分办学自主权。学校发展的主体力量是校长和教师,他们才是学校真正的主人,只有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学校才能充满生机活力。学校校长和教师是学校的当事人,对学校的发展状况、问题有真切的感受和全面的把握,拥有真正的发言权。同时,他们也具有解决问题的潜能和智慧。校本教研就是要把校长和教师的个人发展与学校的命运联系起来,引导校长和教师积极主动地从学校实际出发,规划学校、发展学校。所以,以学校为基地开展的教学研究,可以获得真正解决问题的研究结论,可以弥补校外专业人的研究不能关照学校具体情境的缺陷,从而提高研究的针对性和研究成果的可行性。
3。以教学实践中的问题作为教研的对象
校本教研强调把教学研究的重心置于学校具体的教学情境中,研究的问题不是上级下达的任务,也不是校外专家给出的课题,而是教师自己的问题——凡是发生在教师身边的各种活生生的教育问题、现象、难点、困惑等,都可以成为研究的对象。校本教研需要理论的指导、支撑和提升,但着眼点和归属点还是教师自身的实践和创造,是真正有助于自我经验的反思、生成表达的方法。
教学研究向学校回归,着眼于教学实践问题,是当今各国教学研究的共同趋势。从研究的问题来看,中小学教师研究的课题是自己教学实践中的问题;从研究的过程来看,中小学教师的研究与自己的教学实践紧密联系,在教学过程中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从研究的目的来看,中小学教师研究主要是为了解决自己教学实践中的问题,疏解教师的困惑和矛盾,求得工作的改进和提高,促进教师的发展;从研究的性质来看,中小学教师的研究是一种基础性的应用研究,强调实践性和操作性,是一种把行动和研究结合起来的行动研究。
4。以促进师生共同发展作为教研的目的
校本教研的直接目的都是为了改善学校实践,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毫无疑问,教师作为研究主体,通过发现问题、研究问题、改进自己的教学实践,可以促进自身专业水平的提高。
从一个普通教师成长起来的全国特级教师、全国劳动模范魏书生老师对基于科研促进教师的发展做过很好的阐述,他说:“为什么同样是教师,斯霞、于漪、钱梦龙、欧阳黛娜等许多优秀教师却感到幸福、快乐,充满新奇感,工作充满了创造性?重要原因之一,在于他们总是从科学研究的角度看待教育教学工作。教师进行科研,能使教师发现一个新的更广阔的教育教学天地,促进教学效率的提高。同时,还能收获看得见的科研成果。另外,还能取得在研究过程中意志的增强、胸怀的拓展、学识的增长等许多潜移默化的效果。”[2]
就学生来说,尽管校本教研不直接面对学生,但研究的最终落脚点是学生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