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我从不给小学生打“不及格”的分数。如果儿童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好,我就对他说:“你试一试重做一遍,只要下点功夫,你就一定能做好。现在还没有给你打分数,你再努力点,就一定能得到好分数。要是你有哪一道题不懂,明天上课前到学校里来,咱们一起想一想。”上课前的半小时,是我跟学生一起进行最有趣的脑力劳动的时间,也是我跟学生心灵相互交往的幸福时刻。在这半小时里,儿童是带着他的苦恼来找我的。要知道,儿童不会做功课,没有收获,是他真正的痛苦。不知道你是否体验过,跟儿童一起思考,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清晨,在校园里一棵繁花盛开的苹果树下,我跟三年级学生尤拉坐在一起。我们面前有一道应用题,必须把它解答出来。我帮助这孩子随时拨正他思路的航向,终于,他发现了真理,内心充满了喜悦,他觉得他在认识的道路上提高了一步。他感到幸福,他的苦恼消失了。跟儿童在一起思考的这种时刻,也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欢乐。我向你们担保,年轻的朋友:正是在这种时刻,儿童的信任才充分展示出来。如果我跟他一起解除了他的苦恼,他就绝不会欺骗我。我叫他自己把分数写进记分册,这给他一种自豪感和尊严感。[5]
我国社会长期盛行着一种带有浓厚封建色彩的传统观念,那就是崇尚人们的等级尊严,忽视人们的人格尊严。至于在教育过程中对未成年人人格的尊重,对于某些教师来说,还没有确立这样的意识,他们往往把侮辱学生的人格看得无足轻重,当成家常便饭,这方面的事情不时见诸媒体的报道。这种状况给少年儿童敏感的心灵带来的伤害和摧残,是非常严重的。
中国台湾已故女作家三毛,曾自述12岁读初二时的一段经历[6],读来震撼人心:
由于数学老师对她极为冷淡,她上课时总是感到老师的眼睛“像小刀一样随时会飞来杀我”,所以根本听不进课,成绩一直很差。后来她发现,每次数学小考的题目都是老师从课本后面的习题中选出来的,于是就凭借记忆力好,把这些题目的解法事先背下来,终于连续得了6个100分。一次,老师把她叫到办公室,让她当场做一套初三考题,她当然一道也做不出来。老师便把她带回教室,对全班同学说:“我们班上有一个同学最喜欢吃鸭蛋,今天老师想再请她吃两个。”说罢,就用毛笔在她眼睛周围画了两个大圆圈,并罚她在教室角落里一直站到下课。下课以后,老师又罚她到操场上绕场一圈“示众”。
这次人格侮辱给这个小女孩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刺激,使她从此出现了严重的心理障碍。最初,她一走到自己的教室旁,就会昏倒;后来发展到只要一想到上学,就会失去知觉。于是她再也不能上学,在家里锁上门窗,把自己封闭起来,几乎与世隔绝。直到7年后她19岁时才结交了一位朋友,并在这位女友——台湾作家陈若曦的帮助下才重新开始接触社会。
从这一事例中可以看到,教师对学生人格的不尊重,在教育过程中是一种不可原谅的过失,它对学生精神世界的打击和给学生人生道路造成的后果,是难以估量和弥补的。
2。让学生感到你是一棵大树,把绿荫覆盖在他们身上
(1)忌“以分取人”、对学生别贵贱定亲疏
学生分数低、成绩差,是发展中的差距,教师没有任何理由因此而漠视他的人格。几岁、十几岁的学生,他们还是骨骼未长就的孩子,他们还在发育,他们身上每分每秒都可能会诞生一个新世界。
人类文明史上的许多事实表明,一些学生时期考试分数并不突出的人,后来却成了优秀人才,甚至成为伟大的科学家。例如富兰克林、瓦特、法拉第、达尔文、爱迪生、爱因斯坦等都是如此。美国女科学家芭芭拉·麦克林托克在81岁时获得诺贝尔生理医学奖,她在领奖台上说:“我是一朵秋天里的雏菊,我相信,不是每一朵花都在春天里开放。”[7]的确,每一朵花都有自己开放的季节,每个孩子的生长发育亦有快有慢,同一个年龄段的孩子认知水平也存在差别。快或慢没有优劣之分,只是节奏不同而已。教育要尊重差别和差异,要善于聆听不同节奏的“交响”。现在,在很多国家,学生考试分数被作为其个人隐私的一部分,学校和教师不得随意向他人公开,这样做的目的正是为了避免某些学生因分数而受到歧视。
(2)让体罚和变相体罚远离文明的场所
善待孩子是教师的责任,善待孩子包括要学会容忍孩子的弱点。但这方面经常有一些不和谐的“音符”:
有的教师动辄辱骂学生:“你真笨”“你的脑袋真是一块死木头疙瘩”……甚至将学生的祖宗八代也一起“株连”上。
有的教师为了抬高毕业班的总成绩,给成绩差的学生开出“弱智”证明,把他们推上了求学无门、受同学歧视的“绝路”。
有的教师仅因学生从同学的文具盒中拿了10元钱,就用锥子在学生脸上刺了一个“贼”字,并涂上墨水以示“训诫”。
有的教师让全班学生轮流打没写作业男孩的耳光,有的同学下手轻了,教师还让重新打,只有用力打才能过关。12岁的小明(化名)在日记中写道:“幸好我的自尊心不强,要不然(我)就完了。”
有的教师在“表现不好”的孩子脸上盖“蓝印章”以示惩戒。一名学生要求将印章盖在手上,不像脸上那么明显,遭到拒绝。
……
发生在教师身上的这些事,虽然只是个别的,但它造成的影响却是“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既伤害了学生的身心,也伤害了教师“为人师表”的形象。在人面部刺字,是古时对被充军流放的人的一种墨刑;而“掌嘴”亦是旧时有权势者侮辱身边人的一种做法。如此举动,何以发生在当今校园?
从法律角度讲,这类行为中的某些做法,已经触犯了《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这样的教师,如果不尽快改正自己的错误,不但无法为人师表,而且还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从道德角度讲,就更应该深刻地认识到这类行为对学生身心健康所造成的严重危害。俗话说,“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少年儿童幼小的心灵对于这一点特别敏感,不少学生正是被某些教师诸如此类的不慎行为所伤害、毁掉的。
前苏联教育家赞可夫说:“教师这门职业要求于一个人的东西很多,其中一条要求自制。在你叫喊以前,先忍耐几秒钟,想一下:你是教师。这样会帮助你压抑一下当时就要发作的脾气,转而心平气和地跟你的学生说话。”我们当谨记!
相关链接
我接触了加拿大的许多老师,发现了加拿大的老师和中国老师的最大不同点。加国老师对学生信任、尊重,经常做的是赞扬和鼓励;而中国的老师则希望领导一群小绵羊,时常“鞭策”和“教诲”;加国的老师和同学的关系是平等的,遇事老师会用商量的口吻说:“Whatdoyouthink?”(你们认为怎么样?)中国老师和同学的关系只是师生关系,说话常用命令的口吻:“你们必须……”;加国的老师会和学生一起看电影、旅游,学生常常会拥吻老师,中国的老师会在教室后门的长方形小孔里观察学生上自习的情况。中国的学生也会向老师打小报告,以证明自己与老师的关系非比寻常。[8]
(二)宽严有度才是爱
1。严与慈:辩证的统一
教师对待学生往往有两个极端的倾向:对成绩好的学生宠爱有加,对成绩差的学生则冷若冰霜。“差生”跟“优生”发生矛盾和冲突,你再有理也没理,道理永远在成绩好的学生一边。教育界有一个让人笑不起来的“经典”笑话——课堂上一个成绩好的学生和一个成绩差的学生都在打瞌睡,教师怒气冲冲地跑到成绩差的学生旁边,用手猛敲他的桌子,边敲边骂:“你简直是个瞌睡虫,一拿着书就睡觉,你看看人家,人家睡着了都抱着书!”
实际上,教师的“嫌差爱优”对两种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都是不利的。
爱与严应该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教师的严格必须以爱为基础,不能让它变成那种让学生感到害怕、敬而远之的“严厉”;另一方面,严格又必须对爱有所限制,它要求教师不能完全感情用事,不能对学生溺爱和放纵。从本质上说,严格要求本身就是一种对学生充满责任感和理智感的无比深沉的爱。苏联教育家赞可夫曾说:“不能把教师对儿童的爱仅仅理解为用慈祥的、关注的态度对待他们。这种态度当然是需要的。但是对学生的爱,首先应当表现在教师毫无保留地贡献出自己的精力、才能和知识,以便在对自己学生的教学和教育上,在他们的精神成长上,取得最好的效果。因此,教师对儿童的爱应当同合理的要求相结合。”[9]苏联另一位教育家马卡连柯也说:“我的基本原则——永远是尽量多地要求一个人,同时也要尽可能多地尊重他。实在说,在我们的辩证法里,这两者是一个东西。”[10]
相关链接
宠之害[11]
我任五年级班主任时,班里有个女生叫夏娟娟,长得漂亮,聪明伶俐,能歌善舞,能说会写,各科成绩都很优秀,特别是普通话朗读更为突出。
好孩子都特别容易获得老师的喜爱。课堂上,我提问她最多;作文评讲,她的作文常被我当作范文来读;文艺表演,她是领唱;活动课上,她是主持人。她原是班级文体委员,我自作主张把她提为一班之长。不论班中有什么活动任务,我都放心地交给她去做,她都能完成得十分出色。代表学校参加全省小学生读书征文比赛,她获得了一等奖;参加市区文艺汇演,她获得了第一名;参加学校朗读比赛,她是特等奖。她为学校赢得了荣誉,她替班级争了光,她给我的脸上贴了金,我怎能不喜爱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