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
“他都回来了。”于家媳妇低低道:“他好不容易回来的,一定是他不喜欢那个女人,又思念儿子,这才回来的。”
于家媳妇显然有点魔怔:“那个女人霸占了他这么久,好不容易他回来了,要和我和儿子继续过日子,你们能不能把他放回来?”
若要于家媳妇知道来找大女儿闹一场的结果是这样,她怎么也不会来。
但是现在事已至此,只能仗着自己的身份要求人把自己男人放回来。
虽然每日不一定能见到于桑之,更有可能被别人用奇怪的眼神嘲讽,她也不后悔。
只要于家男人能回去,和她好好过日子。
她还有小儿子,小儿子不能没有爹,就是没有这个生意,没有这么多银子,只要他们一家三口在,又有什么关系呢?
于家媳妇这副样子,显然说不通,旁边的伙计已经从第一天的无奈和可怜,变成了现在的冷眼旁观和麻木。
麻木地看于家媳妇站在他们掌柜的后院,又麻木地听于家媳妇那些无趣的理由。
他们的视线一个接一个,都飘向阿翔,只有阿翔才知道,于家男人被搞到了什么地方。
第67章生意人
阿翔低下头,他无论如何不会辜负于姑娘的期望,把这些事儿乱说嚼舌根的。
要他说,身为于姑娘这样好看的美人的父亲,于家男人真是万世修来的福分,偏偏于家男人没有这个福气去享受,反而让他关进了猪圈里去伺候小猪。
于家媳妇哀求的目光又落到了阿翔身上,她眉目哀婉而凝怨,坠着泪的眼睛婆娑望向阿翔,是让人哀其不争的请求。
没有人能同情她。
阿翔也不能够。
唯独刚刚劝说她的李二花,半随着疑惑地望着她,她并不能想明白,于家媳妇为何能这样?为了一个男人和于姑娘闹到这样地板呢。
以她拿了钱又有儿有女,为何要把日子全部堆在对于一个男人的殷殷期盼上?
以李二花尚且年幼又理智的年纪,是想不出于家媳妇的偏颇的。
就像她也想不出自己年幼刚卖进来的时候,为何带她的那位姐姐会抱着希望等她的荀郎来赎。
这是她尚且不懂的领域。
就像于家媳妇也不懂为何于桑之能狠心至此,非得比的她与男人两地相隔呢?
李二花收了心思,不敢再深想。
于家男人是被于姑娘亲口送去养猪的,她也不能泄露。
于是,她便垂了头,好奇地望着于家媳妇逐渐走远。
小城的冬天渐渐过去一点。
热闹的流言蜚语也被冰雪给裹挟在了泥层底下。
冬天的雪总是残忍的,哪怕这个小小的地方的县令并不热衷于剥削民脂民膏,也冻死了一批数量很小的贫民。
被挖了坑草席裹尸扔到泥地里的还是少数,更多的是丢到城外的乱葬岗。
那里阴森恐怖,平常人是不敢夜晚去那里走的,只有在白天,拉上好几个壮健阳刚的少年大汉,才舍得走上这么一遭。
寒风有在呼呼地吹着,把随地的尸体瑟瑟翻起一阵边来,尸体慢慢腐烂的臭味混着富人酒肉的残骸,一起堆叠在了乱葬岗的深处。
这样的一个遍地是白的冬天。
所有该懒怠的不该懒怠的人全部懒怠起来。
就连桑氏门铺的门童伙计也都冬困得昏昏欲睡,仿佛只要在他们胳膊肘上支一根树枝,就能一觉睡到冬天湖面破冰似的。
却也就在这样懒怠的一个冬天。
号称是京城的一个做大生意的京都人找了门路送了帖来。
那是一个寻常的落了小雪的憋闷的午后。
负责扫院子的小伙计都穿的厚厚的把自己冻红了要冻出冻疮的手藏在厚手套底下。
尖锐的蓬松的用竹把做的扫帚,正慢悠悠地又一遍一遍地用身子去拖拽地上的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