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达成共识,全部上车
林川给出750亿的投前估值,其实也是在漫天要价。
深蓝科技十年后也许会成长到三万亿的体量,乃至更高都极有可能,但那都是以后的事。
显然,林川喊出750亿自然是为了多留一些跟资本討价还价的空间。
经过双方的博弈拉扯,在眾多分歧点当中,估值这一块最先达成了共识。
最终定在450亿的投前估值,七个资方都在这个数上同意了。
第二个达成共识的是股权的出让比例。
原方案是出让20%的股权,七个资方机构打算平均分,为了好计算一点,提出要拿21%
的股权,每家机构都拿3%的股权比例。
对此,林川倒是爽快地答应了,反正以后都是要强制回购的,多个1%问题不大。
第三个达成共识的便是针对特定项目涉及核心商业秘密,仅对参与该项目或特定比例的股东开放知情权,简而言之就是七大资方无权查看公司核心商业秘密,仅普通公开信息如公司章程、常规財务报告等有权知情。
第四个达成共识的便是一致行动协议,资方签了就等於失去深蓝科技的投票权和话语权。
这一点林川寸步不让,没有任何討价还价的余地。
该协议是確保企业控制权的事情,资方见没有商量的余地,也就没有过多纠结,都同意签一致行动人协议。
第四个达成共识的是每年回购溢价率,林川给出每年+50%的溢价,资方要求每年翻一倍。
最终,双方各自退让了一些,取了个折中方案,每年的溢价锁定在+70%这个数。
分歧最大的地方,还是关於回购起始时间这一块。
资方想至少十年后才能启动回购程序,反正要签强制回购协议,既然决定押注,那就选择相信创始人能把深蓝科技做强做大。
如果不相信,认为林川做不起来,那就乾脆不要上车。
决定投这一笔钱,那就坚定相信深蓝科技能发展起来。
现在这一方案对於资方而言,肯定是回购的时间越晚,绝对收益就会越大。
如果十年后进行回购,不算十年期间產生的累计分红,也能带来七倍的投资回报率。
资方想把时间限定在十年后,不过林川不答应。
“不如这样吧,加一个前置条件。”林川看向一眾资方负责人说道:“什么时候深蓝科技的累计分红总额突破了3000亿大关,即可达到创始人或深蓝科技的回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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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一来,各位手里的股权除了固定溢价之外,从这3000亿现金分红里额外分得其中一笔红利,回购的时间早,有这笔分红作为补充,各位挣的並不少,早点退出还节省时间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
本次融资给七大资方出让21%的股权,如果分红3000亿,资方能够从中获得630亿的现金分红。
光是现金分红就能带来+558%的投资回报率。
按照已经谈好的股权分配方案,理论上七家资本机构每家都能有90亿的现金分红。
这个额外的回购条件,假设明年深蓝科技就分红3000亿,那么林川明年启动回购程序资方也不得拒绝。
如果分红累计总额不达3000亿规模,十年之內不能回购,要等到十年后才可回购。
林川显然不想被时间束缚,而且他预估也就三五年的光景国家队就可能入场,到时候得腾出股权来,自然是要把这些资方手里的股权回购了。
他们退出,国家队进场。
“林总,此话当真?”
红杉资本的负责人看向林川连忙道,所有在场的投资人都吃了一惊。
一时之间,不知道这林川是狂妄还是异想天开,还是真有那个自信,又不知道他是哪里来的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