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乐栖踢踢脚边的败家女,“带着它去参加一个狗狗party。”
任时皖眼睛一亮,“狗狗party?怒那,我还没听说过呢,要不我和你们一起去?”
他生怕姜乐栖拒绝,接着说:“圣诞节呢,我一个人也挺无聊的。”
来都来了,还装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在家逆女看起来还挺喜欢他的,现在还围着他的腿转来转去呢,姜乐栖还能不答应吗?
那当然不能了。
活动是从下午四点半开始一直到晚上,任时皖这么一大早就来了,姜乐栖总不能把人赶走,中午还是得管人家一顿饭的。
他表现得很好养活的样子,“我不挑食的,米饭配着泡菜就能吃,怒那不用麻烦。”
“我挑。”
“啊,这样啊。”任时皖挠头,唉,好像有点太得意忘形了。
时间还早,姜乐栖也没有做午饭的打算。今天上午本来是打算给珠珠挑一身漂亮的裙子,再画个美美的妆,下午去和别的狗狗朋友开party,总不能被那些漂亮的狗狗比下去吧?
任时皖刚好也在,能给姜乐栖一起出个主意。
以大众的审美来看,巴哥犬不是什么很讨喜的狗狗。看起来皱皱巴巴的,和个小老头一样,毛发也是棕色的不好看。比大受人类欢迎萨摩耶之类的狗狗差多了,但姜乐栖堵着一股劲儿,“小区下面那些萨摩耶、博美之类的狗狗都嫌我家孩子不好看,不和珠珠交朋友。这次我得把珠珠打扮的好看一点,让他们羡慕去!”
别说狗子嫌弃巴哥犬了,很多狗主人也嫌弃珠珠长得不好看,要不然怎么会一小区那么多养狗的,姜乐栖只和约翰妈妈是朋友呢!
任时皖听到姜乐栖的豪言壮志,看向老头模样的珠珠,实在是难以想象怎么装扮能够和博美相比?也难以想象穿上粉色、绿色小裙子的珠珠会有多么奇怪。
但姜乐栖并不觉得,自己娃,怎么打扮都好看。
市面上比较流行的粉色蕾丝裙子,她给珠珠穿上后,不住地夸奖,“我们珠珠真漂亮,来,看镜头,偶妈给我们珠珠拍个照片。”
“你觉得好看吗?”
任时皖不敢回答,就……这种小裙子,优雅漂亮白色毛毛的博美穿上完全是公主,但珠珠穿上,好像变态诶!
他只能昧着良心说:“可以可以,是漂亮的。”但对上珠珠的大眼睛,他又觉得心虚,唉,真的这样出门的话,珠珠更会被别的狗狗嘲笑的吧?
任时皖觉得他得为珠珠负责,从一对小裙子里面挑出来一件比较普通的毛毛虫装,“要不试试这个?”
姜乐栖看着衣服就有些不情愿,这毛毛虫衣服是买小裙子时商家送的,她家珠珠长得这么漂亮,难道只能穿赠品吗?
可惜她不情愿没什么用,任时皖拎着衣服,珠珠整条狗趴过去压住,看向姜乐栖。
“我们珠珠肯定是很喜欢吧?”任时皖摸着它的头问。
孩子喜欢,那只能是满足孩子的想法了,姜乐栖给猪猪套上毛毛虫衣服,果然很难看啊,绿油油的,加上狗狗一走身体一蠕动,更像毛毛虫了。
“不行不行,难看。”
任时皖反而觉得,这比那些蕾丝边的小裙子好看多了,那些蕾丝边裙子就是中看不中用,珠珠的爪子稍微一碰,肯定就脱线不能穿了。
“我们珠珠肯定不喜欢这个吧?”姜乐栖把珠珠放在镜子前,让它自己选择。
珠珠绕着尾巴转了一圈,又跑到那一堆衣服里面开始挑选。
任时皖看到它的动作失笑,“果然聪明。”
“那可是!”姜乐栖格外骄傲。
从一群新衣服里面,珠珠还是翻出来那件它最喜欢的平常穿的有各种颜色小球球的衣服。叼起来放到姜乐栖手里:穿这个!
姜乐栖无奈地摸着狗子的头,“你怎么这么念旧啊。”这衣服都穿了不知道多少次了,是珠珠每次出门的战袍。
人拗不过狗,最后还是给猪猪穿了这件。
“我们珠珠竟然喜欢这种俏皮风?”任时皖揉着珠珠的脑袋,感慨。
蕾丝边小裙子走的是优雅公主风;绿色毛毛虫衣服走的是搞笑风,让珠珠自己挑,它两个都不要。
“唉!珠珠啊,你优雅一点的话会有更多小狗狗喜欢你的呀。”
任时皖对姜乐栖的话不置可否,同时心底对姜乐栖的审美产生了一些怀疑。
或许之前各大颁奖典礼,红毯秀姜乐栖穿的都是一身利索的西装西裤也是因为她经纪人对她的审美不信任呢?与其穿错不如简单,一身西装,还让姜乐栖高冷难接近的人设更加稳固了呢?
其实现在他看来,乐栖怒那完全是憨憨啊。
姜乐栖捕捉到任时皖看自己的眼神,好奇怪,“饿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