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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第4页)

洪武九年十一月,平遥训导叶伯巨应诏上言,以汉景帝的七国之乱谏言他不要分封诸王过多封地。

朱元璋却以“间吾骨肉”为由,将其下刑部狱,死狱中。

可叶伯巨没说错。

“分封太侈”的结果,是大明二世内战。

【朱元璋:朕会尽快修正朝贡之政,并厚葬叶伯巨,封赏其后人。往后……朕不会再因谏言而杀臣子。】

洪武一朝的文武百官看着陛下的承诺,心思各异。

能在朝为官活到现在,或许不怎么了解“经济”“数学”,但绝对了解陛下。

“不会再因谏言而杀臣子”。

得罪陛下,就会因为别的事情被杀。

就算陛下真不杀谏臣,也还可以免官、下狱、流放。

但总有臣子不怕死,只怕牵连家人。

既然陛下有如此承诺,他们就敢冒死进谏。

【秦念:说完朝贡政策,就得说你的“不征之国”——竟然还有勒令子孙后代只许挨打不准还手的祖训?】

洪武十四年,明太祖“命礼官移书责其王,并责其征夷将军,示以欲征之意”。

结果倭国回复“臣何惧哉?倘君胜臣负,且满上国之意;设臣胜君负,反作小邦之羞”。

随后“帝得表,愠甚,终鉴蒙古之辙,不加兵也”。

秦念看完这段记载只觉怒火中烧。

《皇明祖训》记载“日本国虽朝实诈,暗通奸臣胡惟庸,谋为不轨,故绝之”。

绝的居然只是朝贡,倭国依旧位列不征之国。

关于不征之国,有“若其自不揣量,来扰我边,则彼为不祥”的例外条款。

但看倭寇之患就知道:

只要不是以国家名义攻打明朝,那就不算“来扰我边”。

这就是只许挨打不准还手。

【朱元璋:朕所定的不征之国,皆为限山隔海,僻在一隅之地,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远征不过是贪一时战功。】

【秦念:你管百年间能够开采出两亿两白银的倭国叫做“得其地不足以供给”?】

【朱元璋:???】

朱元璋目瞪口呆。

现在大明一年的财政收入,折合白银也不到千万两!

此刻他明白秦念为何说能助他还债,以重建百姓对国家的信任——

这倭国一年就能开采出两百万两白银?

………

“臣请命,为陛下取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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