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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3章 神奇灯泡(第1页)

中国澳门,大三巴牌坊背后的一条老街。这里没有赌场的金碧辉煌,只有密密麻麻的老旧唐楼。街道两旁挂满了五颜六色的霓虹灯牌,红的、绿的、紫的,在潮湿的夜风中疯狂闪烁,晃得人眼花缭乱。林远和顾盼穿过满是积水的窄巷,停在了一家连招牌都没有的五金修理铺门前。“老板,你确定那个什么爱迪生传人、通用电气的前首席科学家,就躲在这种破地方?”顾盼捂着鼻子,这地方充斥着一股烧电焊的松香味和发霉的饭菜味。“大隐隐于市。”林远推开那扇油腻的玻璃门。屋里没开大灯,只有无数个小灯泡在黑暗中像萤火虫一样亮着。一个头发花白、乱得像鸟窝,穿着一件破洞t恤的外国老头,正戴着一副厚厚的电焊护目镜,对着一个发光的玻璃球发呆。他叫阿瑟,曾经是全球照明巨头最顶尖的光学疯子,后来因为提出的理论“太费钱且没有商业价值”,被董事会扫地出门。“阿瑟先生。”林远走过去,用流利的英语打了个招呼。老头没理他,手里拿着一把小改锥,在那儿拧螺丝。“买灯泡去隔壁,修电器放下东西滚蛋。”阿瑟的声音沙哑,透着一股常年酗酒的颓废。“我不买灯泡。我是来买你的光wifi技术的。”林远开门见山。听到这话,阿瑟的手猛地停住了。他缓缓转过头,隔着那副滑稽的护目镜,上下打量了林远一番。“又是一个来寻宝的傻瓜?”阿瑟冷笑一声,把改锥扔在桌上。“年轻人,看在你能找到这儿的份上,我劝你一句,拿着你的钱回去买排骨吃吧。那门技术,是个死胎。上帝不让它生下来。”“为什么?”林远拉过一把破椅子坐下。“因为它反人类。”阿瑟站起身,走到房间角落,拉下了一个电闸。“想看是吧?我给你看!”“啪!”头顶上,一盏看起来普普通通的led吸顶灯亮了。发出的是很正常的白光,把这间破屋子照得通亮。“这就完了?”顾盼抬头看了看,“这不就是个普通的灯泡吗?有什么稀奇的?”“你拿出手机,连一下那个叫arthur-light的wifi。”老头冷冷地说。顾盼掏出手机,连上。“测个网速。”顾盼点开测速软件。下一秒,顾盼的眼珠子差点瞪出来。“下载速度:100gbps?”顾盼吓得手一哆嗦,手机差点掉地上。“老板!这速度……比咱们的5g基站还快一百倍啊!下部几个g的高清电影,连一秒钟都不到!进度条都不带动的!”“这就叫可见光通信。”阿瑟得意地哼了一声。“原理很简单。灯泡就是路由器,光线就是网线。我让这个led灯,在一秒钟内,开关十亿次!”“亮代表1,灭代表0。光速传输,没有辐射,没有电磁干扰。只要灯亮着,网速就快到飞起!”听起来完美无缺。这简直是颠覆通信行业的超级黑科技。但是。林远还没来得及高兴。旁边的顾盼突然捂住了胸口。“老板……我……我有点恶心。”顾盼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额头上冒出了大颗大颗的冷汗。他踉跄了两步,扶着桌子,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怎么了?”林远赶紧扶住他。“不知道……头晕,想吐……感觉脑子里面有几万只虫子在钻……”顾盼闭着眼睛,表情极其痛苦。林远抬头看了一眼头顶那盏“安静”的白炽灯。他自己也开始感觉到,太阳穴在“突突”地跳动,一种莫名的烦躁和恶心感从胃里翻腾上来。“关灯!”林远大吼。“啪!”阿瑟拉下了电闸。灯灭了,屋里陷入黑暗。几乎是瞬间,顾盼那种想吐的感觉消失了一大半,他瘫坐在地上,像条离水的鱼。“看到了吧?”阿瑟在黑暗中点燃了一根烟,火光照亮了他那张充满绝望的老脸。“这就是我被赶出公司的原因。”“这种病,在医学上叫高频闪烁诱发综合征。”“你们以为光在以每秒十亿次的速度闪烁,人眼看不见,就没事了?”“错!”阿瑟狠狠地抽了一口烟。“人眼的视觉暂留(看电影觉得连贯的原理),大概是每秒24帧。超过这个速度,人眼就觉得光是长亮的。”“但是!”“你的大脑没瞎!你的视神经没瞎!”“哪怕是一秒十亿次的闪烁,那也是一明一暗!你的视神经依然在被迫接收这种极其高频的刺激!”“这就好比,有个人在你耳边,用你听不见的超声波,每秒钟敲一亿次锣!”“你虽然听不见,但你的脑血管受不了,你的神经会崩溃!”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只要在这个灯底下待超过三分钟,正常人就会头晕恶心;待超过十分钟,就会口吐白沫、癫痫发作!”死结。想传数据,光就必须闪。光一闪,人就要吐。难怪这项技术被雪藏了。谁敢在家里装一个会让人发癫痫的路由器?哪怕网速再快,那也是凶器!林远盯着那个已经熄灭的灯泡。这是一个纯粹的生理学悖论。机器的频率,超越了碳基生物的承受极限。“不能让光闪吗?”顾盼虚弱地问,“一直亮着不行吗?”“一直亮着,那都是1,没有0,怎么传数据?打摩斯密码还得有长有短呢!”阿瑟像看白痴一样看着顾盼。林远在屋子里慢慢踱步。“阿瑟先生,如果我们不改变亮度呢?”林远突然停下脚步。“什么意思?”阿瑟愣了。“我是说,我们在传数据的时候,灯的亮度,始终是百分之百,一丁点都不变。没有任何的明暗交替!”“不改变亮度,你怎么表示0和1?”阿瑟反驳道,“你拿什么发信号?”林远看向窗外,那条街上五颜六色的霓虹灯。“我们不改变亮度。”林远嘴角勾起一抹精明的微笑。“我们改变颜色。”“改变颜色?”阿瑟和顾盼都听懵了。“对。”林远走到桌子旁,拿过一张白纸和几支彩笔。“阿瑟先生,你这盏白光灯,其实不是白色的吧?它是用红、绿、蓝三原色的led芯片,混合在一起发出的白光,对不对?”“对,这是常识。”阿瑟点头,“三原色光混在一起,人眼看着就是白光。”“那就对了!”林远在纸上画了三个圈。“以前,你是把这三个灯同时关掉、同时打开,来发信号。所以灯会闪烁,人会头晕。”“现在,我们换个玩法。”“这叫色彩键控!”林远用大白话,给这位曾经的首席科学家上了一课。“我们保证,这盏灯的总亮度,永远是100!”“但是,我们在内部做小动作!”“比如,我们要发信号1。”“我们就把红光调暗一点点,然后把绿光和蓝光调亮一点点!”“总亮度,还是100!”“如果要发信号0。”“我们就把蓝光调暗,把红光和绿光调亮!”“总亮度,依然是100!”“因为颜色的切换速度是每秒几亿次,人眼根本反应不过来。在人眼看来,红绿蓝的平均值,永远是那一团稳定、柔和的白光!”“没有明暗的闪烁,没有亮度的波动!你的神经感觉不到任何刺激!”“但是!”林远敲了敲桌子,眼神灼灼。“我们的光电接收器,它的眼睛比人尖啊!”“它能清楚地看出,这一微秒是红光偏弱,下一微秒是蓝光偏弱!”“它只看颜色配比,不看亮度!”“这就像是……”顾盼恍然大悟,“就像是你拿一杯白开水,一秒钟给里面加点糖,下一秒给里面加点盐。我喝着都是水,但机器能尝出味道变了!”“没错!”林远兴奋地打了个响指。“我们用颜色的跳舞,代替了亮度的开关!”“在人眼看来,这灯稳如泰山。”“在机器看来,这灯在疯狂发报!”阿瑟听完这番话,整个人像被雷劈了一样,呆立在原地。他在通用电气研究了十几年,满脑子都是“频分复用”、“正交频分复用”这些极其复杂的数学模型。他钻进了“开关闪烁”的死胡同里出不来。而林远,用一个最简单的美术课上的“调色盘原理”,把这座山给劈开了!“天才……这真是天才的思路……”阿瑟的手哆嗦着,他猛地扑向实验台。“快!给我改代码!把单通道明暗调制,改成rgb三通道色彩调制!”老头疯了一样开始敲键盘。林远和顾盼在旁边帮忙改线路。三个小时后。“改造完成!通电测试!”阿瑟拉下电闸。头顶的灯再次亮起。依然是那白茫茫的光。顾盼紧张地闭上眼睛,等着那种恶心的眩晕感袭来。一分钟过去了。五分钟过去了。顾盼睁开眼,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老板,不晕了!一点感觉都没有!就像普通的日光灯一样舒服!”而桌子上的测试电脑屏幕上,网速显示依然是恐怖的:100gbps!成功了!他们完美地骗过了人类的神经,把数据藏在了颜色的微小变化里!“赢了!”阿瑟激动得抱着那个灯泡亲了一口,老泪纵横。“我这十几年的心血,终于不是个废品了!”但是。还没等大家开香槟。林远突然皱起了眉头。他走到墙角,看着灯光照在墙壁上的影子。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阿瑟先生,别高兴得太早。”“你看看墙边。”阿瑟转头看去。只见在灯光照射的边缘区域,在那些有阴影的地方。原本应该是白色的光,竟然出现了一圈一圈的“彩虹边”。红、绿、蓝三种颜色,在边缘处“劈叉”了。“这叫色散。”林远脸色凝重。“因为红光、绿光、蓝光的波长不一样。”“它们在空气中传播的时候,拐弯的角度(折射率)微小不同。”“虽然在灯的正下方看着是白光。”“但到了边缘,它们就各跑各的了。”“如果在这种有彩虹边的地方,手机接收器收到的颜色信号就是错乱的,网速瞬间归零!”“而且,长期在有彩虹色散的房间里待着,人还是会头晕。”这真是按下葫芦浮起瓢。解决了闪烁,又来了色散。光这东西,真是太难伺候了。“加混光罩?”顾盼问,“就像咱们摄影棚里的那种柔光箱,把光捂在里面搅匀了再放出来?”“不行。”阿瑟摇头,“加了罩子,光的能量就大打折扣了,网速会掉90。”“不能加物理罩子。”林远盯着那个发光的灯泡。“既然这三种光:()官道红颜:她们助我一路升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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