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得意。
我比着老板差远了。
老板那么年轻,就成为了一家五星级酒店的老板,他不但没有骄横,还这么平易近人。
不但给了自己钱和食物,也给了自己精神食粮,更给了自己最好的治疗。
这样的人,都没有得意,自己又有什么可以得意的呢?
我要回家好好学习。
谁都不能耽搁我。
心情愉悦的亚瑟,快步穿过十字路口,走进地铁。
刚坐上,他就看到了三个西装革履的男子,正在调戏一个美丽的单身女子。
亚瑟没去理会,而是掏出《鹰乾字典》。
老板是大乾人,先学这个肯定没错。
我要成为脱口秀大师。
……
看到亚瑟走了,约翰悄然消失在酒吧里,而芙洛拉则是一脸惊喜的看向温明:“温明,你实在是太棒了,这么简单的化解了一场危机。”
温明也有些后怕:“我也没想到他身上会带的有武器,不过我相信他不是故意带的,肯定是因为失业把他逼到了绝境。”
嘴上安慰着芙洛拉,温明却清楚,这把枪就是亚瑟故意带在身上的。
不管是不是发病的时候带的。
他在得到这把枪之后,就像一个三秒男得到了大力丸,有了面对一切的勇气。
很多罪犯都是在得到刀枪棍箭之后,才有了更进一步犯罪的勇气。
说到底,罪犯更需要这些东西给他们底气。
“你实在是太好心了,给他钱又给他食物,还送给他书,我没见过比你更好的老板。
你刚才说的那几句话,好有哲理,我要记下来。”
芙洛拉夸赞的话,几乎停不下来。
温明汗颜。
我那是怕死。
谁知道他会不会突然拔枪杀人。
七步之外枪快,七步之内枪又准又快。
虽然有约翰在一旁掠阵,温明才不敢打赌。
“我也失业过,帮一个人比毁掉一个人要好很多,不是吗?”
温明微笑着转移话题:“你最喜欢什么运动?”
“帆船?滑雪?我好像都会,但是也说不好哪个最喜欢,反正我就是喜欢运动……”
芙洛拉也不想多聊别的人,她开始聊起自己冬季去度假时的事。
随着时光的流逝,正在喝酒的男男女女们,不断站起,手拉手的去开了房间。
渐渐地,就剩下了一对男女。